■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瑞莹
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昆明市作为国家第二批长护险试点城市,自2020年底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29429位失能参保人享受长护待遇且发生费用结算。
长护险已覆盖全市二百余万名城镇职工参保人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补充保险处处长李映龙介绍,五年来,昆明市构建了长护险政策体系、失能等级评定体系、服务管理体系、信息系统保障体系、基金监管体系、宣传体系等六大体系,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闭环。截至2026年2月28日,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市203.54万名城镇职工参保人。其中在职职工153.93万人、退休职工49.61万人。此外,还有30.30万名省本级职工参保人也已纳入长护险覆盖范围。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29429位失能参保人享受长护待遇且发生费用结算。全市累计征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261737.85万元,支出118536.72万元,其中护理服务费110252.74万元、评估劳务费1509.83万元、经办服务费6774.15万元。
随着2025年云南省将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纳入昆明长护险范围,实行“同城同待”以来,截至2月28日,昆明市还累计受理省本级职工长护待遇申请3530人次,累计1803位失能参保人享受长护待遇且发生费用结算,累计发生护理服务费303.75万元。
筹资标准
将逐步向国家指导政策靠拢
此次国家明确了长护险独立险种的地位,并强调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下一步,昆明市也会逐步向国家指导政策靠拢。
李映龙介绍,在此前的试点工作中,考虑到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启动之初的基金支付问题,昆明市主要通过多元化方式筹集资金。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建立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在职职工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一并缴纳长期护理保险,单位和个人各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由其个人缴纳,缴纳费率为0.4%;退休人员实行定额缴纳,每人8元/月,从应当划入其个人账户的统筹基金中直接划扣。下一步,筹资标准也将逐步向国家指导政策靠拢。
长护信息系统
已注册护理人员逾万名
长护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26年2月28日,全市目前共有定点服务机构242家,医养结合机构37家,养老机构38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167家。长护信息系统注册护理人员逾万名。
下一步,昆明市还将持续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目前,全市已明确对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等级进行规范,从事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护理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长期照护师技能等级证书等与长期护理相关的资格证书,从源头上提升目前长期护理机构服务水平、管理水平。
同时,昆明市还将继续严格考核定点机构准入,属地化开展管理,即各县区可以结合辖区内重度失能人员情况、机构服务能力、服务人员配置等情况常态化开展机构遴选工作。在协议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方面,围绕护理服务机构资质、服务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费用结算等6个方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定点机构实行“月度拨付、季度考核、年度评价”,考核结果与服务质量保证金挂钩。
李映龙介绍,今后昆明长护险制度将继续针对制度覆盖居民开展筹资、护理服务供给等调研,综合调研结果进行基金测算分析,逐步探索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目前昆明市已按照国家局下发的失能评估管理办法,引入了独立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实行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后续将逐步规范失能评估流程,建立评估机构考核机制,提升评估质效。”
此外,在长护险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方面,昆明市将在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下,建立长护险基金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主要对长护险服务行为、评估行为进行监管,以协议管理为主,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后做好协议管理与行政监管的衔接。
长护险支付限额
待遇保障方式 最高支付限额(元/月)
医养结合机构护理 2859
一级护理 2859
二级护理 2573
三级护理 2287
养老机构护理 2639
一级护理 2639
二级护理 2375
三级护理 2111
居家护理
机构上门
护理
2419
一级护理 2419
二级护理 2177
三级护理 1935
失能参保人
家属、亲属、
邻居等护理
1760
一级护理 1760 二级护理 1584 三级护理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