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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噪声扰民作了更明确、严厉的处罚规定
昆明解锁“降噪”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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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广场舞队伍选择远离居民区的场地开展活动   ■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张小燕


  ■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张小燕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第88条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作了更明确、严厉的处罚规定,为居民“安静权”筑牢法律屏障。

  新规落地一个多月,记者走访发现,从广场舞爱好者到商铺经营者,从物业管理人员到宠物饲养者,已悄然解锁“降噪”新模式,共同守护居民“宁静权”。针对新规实施后市民关注的问题,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晓飞进行了解读。

  广场舞群体

  “错峰+控音”

  换来和谐气氛

  傍晚时分,位于昆明盘龙江边的广场舞场地格外有序。“面对新规,我们早就做好了调整。”广场舞领队王女士表示,她从小区物业群里得知新规实施的消息后,便把她们的广场舞活动时间严格控制在晚上7点到8点半,还特意购置了分贝仪,确保音量不超过50分贝。

  王女士坦言,新规“经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才处罚的规定,更注重引导规范。“我们还与周边居民共建了微信群,提前在群里告知活动时间,方便有意见随时沟通。”她表示,新规实施后,再也没有居民因为噪声与广场舞队伍发生争执。不少广场舞队伍还主动错峰开展活动,避开居民休息时段。

  这种变化并非个例,记者发现,昆明很多广场舞队伍开始选择戴蓝牙耳机或远离居民区场地的方式开展活动,既满足了健身需求,又避免干扰他人生活。

  商铺经营者

  告别“高音揽客”

  采用“静音营销”

  “以前总觉得喇叭声音大才能吸引顾客,现在知道这种方式不仅扰民,还可能违法。”昆明某小区一家熟食店店主陈先生说,新规实施后,街道、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都以不同形式对他们进行了普法,告知其噪声扰民的法律后果。

  如今,陈先生改用电子屏滚动的方式展示促销信息,并将店内音乐声的音量调至适中。“安静的环境更能提升顾客体验感,最近到店消费的居民反而更多了。”陈先生表示,周边多家商铺都主动撤下了高音喇叭,转而采用线上推广、线下海报展示等静音方式,街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市民

  科学驯宠维护安宁

  维权更需理性沟通

  “以前犬只一听到敲门声就狂叫,邻居多次投诉,我也很无奈。”饲养中型犬的赵女士称,新规实施后,她特意报名学习宠物行为训练课程,还购置了止吠器。“通过专业训练,狗狗的犬吠频率明显降低了。”赵女士还养成了遛狗拴牵引绳并携带止吠器的习惯,同时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新规让我意识到,虽然养宠物是个人爱好,但要承担社会责任。”她表示,小区里不少养宠居民还自发组建了交流群,分享驯宠经验并互相监督,尽量减少因宠物吠叫引发的邻里矛盾。

  “以前遇到噪声扰民,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激烈争执,现在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维权更有底气了。”居民刘先生曾饱受邻居深夜装修之苦。新规实施后,他依据“先劝阻”的程序,通过物业向邻居送达了书面劝阻通知,留存了沟通记录和噪声录音,邻居很快调整了装修时间。

  刘先生表示,新规为居民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路径,也引导大家理性维权。“现在遇到噪声问题,大家都会先通过社区、物业沟通解决,无法解决再找警方,避免了矛盾升级。”

  物业管理人员

  从“被动调解”

  到“源头防控”

  “新规明确了我们的劝阻责任,也给了我们管理的底气。”昆明北市区某小区物业经理李女士介绍,新规实施后,他们便第一时间将相关规定发在物业群里,让业主了解新规。“新规不仅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约束自我,减少自身因素导致的噪声扰民。

  “以往处理噪声投诉,多是‘被动调解’,效果有限。如今,我们已经建立了全流程管控机制。”李女士表示,新规推动物业从“中间调解人”转变为“源头防控者”,小区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据了解,该小区对装修业主实行“备案+告知”制度,装修前必须签署噪声承诺书,明确施工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物业还安排专人每日巡查,配备噪声监测设备,接到投诉后15分钟内必须到场劝阻,并留存书面记录。“如今,装修噪声投诉比上个月下降了不少。即使出现投诉,有了我们的劝阻记录,后续执法也更顺畅了。”李女士说。

  

  ※律师解读

  新规有助于解决

  “投诉无果、执法乏力”痛点

  新规第88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谈及新规与旧规的区别及立法意义,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晓飞律师表示,新规将噪声扰民纳入治安处罚,并加大处罚力度,体现了立法对公民“安静权”的重视。旧规对噪声治理多依赖调解,执法依据不足。新规通过明确处罚标准和程序,提升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与威慑力,有助于解决以往“投诉无果、执法乏力”的痛点,推动形成依法治理、多方协同的防控体系。

  针对“社会生活噪声”界定的问题,王晓飞律师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指非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他人生活的噪声,如装修、跳广场舞、促销喇叭、宠物吠叫、邻里争吵等,均属此类。与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相比,社会生活噪声更具偶发性、分散性,其监管主体以公安机关为主,环保、城管等部门则依据自身职责配合监管,两者最核心的区分在于噪声来源是否属于‘社会生活活动’。”

  对于新规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判断标准,不少居民存在“是否需要专业分贝检测”的疑问。王晓飞律师表示,法律并未强制要求以专业机构检测的分贝值作为唯一判断标准,更注重噪声对他人生活、工作、学习实际造成的干扰。“即使噪声未超过环保标准,若长期、反复干扰他人正常安宁,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新规中“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的处罚前提,也让部分居民疑惑“维权是否必须先找物业、社区,能否直接报警”。王晓飞律师解释,新规强调“先劝阻、调解”的程序,旨在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前端化解作用,减少执法成本、化解邻里矛盾,但这并未剥夺居民直接报警的权利。“若噪声行为情节严重、情况紧急,或者基层组织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居民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他建议,居民遭遇噪声扰民时,优先通过与噪声制造者沟通、向物业或社区反映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再报警,更有利于高效化解矛盾。

  噪声扰民治理离不开多方协同,王晓飞律师表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建立健全噪声投诉登记与调解机制,主动化解邻里因噪声产生的矛盾;物业服务人可将噪声管理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加强小区内噪声巡查与劝导;执法部门则需强化日常巡查,规范取证流程,对符合处罚条件的行为依法快速处置。“关键在于建立‘社区—物业—公安’联动机制,实现噪声投诉‘接诉即办’,切实将新规要求落到实处。”

  新规实施后,居民如何合法、高效维权?王晓飞律师给出了明确的维权流程:首先,可直接与噪声制造者沟通,明确提出停止扰民的要求;其次是及时向物业、社区反映,申请劝阻、调解;若上述方式仍无法制止噪声,需留存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关于取证技巧,他建议,居民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详细记录噪声发生的时间、地点,保存与噪声制造者、物业、社区的沟通记录,必要时可申请物业工作人员或邻居做证。若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人未履行劝阻、调解义务,居民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监督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居民遭遇邻居噪声困扰后,会采取“以噪制噪”的方式报复,如使用“震楼器”、高分贝音响反击等。对此,王晓飞律师提醒,此类行为不合法。“‘以噪制噪’属于私力报复,可能构成故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同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邻里冲突升级,甚至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提醒,居民即便遭遇噪声困扰,也应坚守法律底线,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从“受害者”沦为“违法者”。

  王晓飞律师表示,新规的落地实施,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相关主体主动履职、居民依法维权形成合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破解噪声扰民治理难题,守护好每个居民的宁静空间,让社会更安宁、邻里更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