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时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瑞莹) 10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昆明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截至2025年10月15日,全省累计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57件,涉案金额达3.86亿元,结案率90%,筛查率10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云南通过近十年的改革和实践探索,坚持以制度体系建设、多部门协作推进、特色典型引领为抓手,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共识正在全省逐步形成。
截至目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级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文件,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也纳入省对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为抓手,深入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通过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对16个州(市)进行多轮次现场指导帮扶,有力提升办案部门能力水平。建立“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及技术支撑作用。指导有关州(市)抓好生态损害赔偿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应立尽立,应启尽启”制度。
此外,围绕地方特色亮点,云南省分别在去年、前年发布了两批20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示范效果明显。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云南省重点关注长江流域、九湖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筑垃圾、磷石膏、危险废物等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另外,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层次、多角度将涉及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纳入重要案件办理体系。全省各地通过积极推进改革和实践探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以碳代偿”、生态流量监管、污染防治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目前,云南省已实现案例线索筛查、办案数量质量、办案覆盖面等多项提升,云南省案件数量从2022年的全国第23位跃升为目前的第13位,改革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