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数字报 > 2025-07-22 >A13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天内完成
晋宁区司法局高效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5-07-22
字体大小

  ■ 都市时报讯 (全媒体记者 佟薇) 晋宁区司法局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生产经营”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陈某与高某是夫妻,和借款人华某有经营合作关系。2021年,华某以个人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38000元,高某长期与华某合作,帮华某拉运货物,但是运费一直未结清。陈某与高某多次向华某催讨借款和运费,华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于是陈某与高某向二街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当天,调解员分别听取了陈某、华某对借款和运费结算的详细陈述,耐心记录下他们的诉求。但在说到运费结算时,因双方认可的金额不一致,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并未气馁,在短暂休息后,开启第二次调解。调解员从双方合作经营的角度出发,帮助他们核对协商出双方认可的金额。最后,双方协商同意华某向陈某与高某分三期归还借款及所欠运费。

  随后,晋宁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带领双方当事人到晋宁区人民法院,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审查后制作相应的民事裁定书,赋予了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这一案件从进行调解,再到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仅用一天时间便为纠纷画上了句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工作机制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费用,同时还修复了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关系,也弥补了人民调解协议当事人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有效地解决了人民调解“调而不结”的问题,给纠纷当事人吃下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