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时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李北)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餐饮环节制止浪费监管,严格执法检查。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制止餐饮浪费第一批典型案例。昆明、玉溪等地5家餐饮店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各地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4年2月,怒江州泸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食品浪费“随机查餐厅”时,发现某餐厅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安排服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
2024年3月,楚雄州永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随即责令该饭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4年5月,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阳宗海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随后,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4年5月,昭通市彝良县市场监管局龙海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小吃店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发现该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没有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没有倡导使用可降解打包、外卖餐盒餐具等提示标语。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4年7月,玉溪市易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火锅店开展反食品浪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安排服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