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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男子献血8次却不能优先用血
官方通报:多人被处理
     发布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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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 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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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廊坊霸州市第二医院一患者反映的优先用血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数日后,“健康廊坊”27日通报,经过调查核实,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廊坊市卫健委依法依规给予多人处分。

  事件

  男子献血8次

  用血时被告知“献血证过期”

  “献血8次,却在急需用血时通知我献血证过期,不能优先用血”“让我的家人朋友献血400毫升,我才能用200毫升”……8月19日,来自河北廊坊市的李先生报料,他因病在霸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期间需要用血,却遭遇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

  李先生告诉记者,8月15日,自己因突发疾病险些休克,便前往霸州市(由廊坊市代管)第二医院就诊。“人体正常血量通常男性12—16g/dL,但我住院的时候只有5.8g/dL,需要紧急输血。”李先生表示,医院随后从廊坊市中心血站调来2袋400毫升血。

  “但是医生说400毫升的血只能补回身体1g/dL的血,也就是说,输血后我体内也只有6.8g/dL。但做手术则需要体内有8g/dL以上的血才行,所以需要医院继续协调血站调血。”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后续调血时医生却告诉他,由于李先生近期没有献血记录,献血证过期作废了,无法为他调血。

  “2011年到2020年,我一共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献血量400毫升。”李先生说。从李先生提供的献血证上,记者看到,该献血证加盖有公章,发证单位为廊坊市中心血站。“如果仅是因为近期没有献血,就不能用血站的血,我不能接受。”李先生表示。

  正当他一筹莫展时,医生还告诉他廊坊市中心血站的建议。“如果想继续调血,需要我的家人或者朋友先去献血。如果我的家人朋友不是B型血(李先生的血型),那他们献400毫升其他血型,血站只能给我提供200毫升的B型血。”对该提议,李先生十分抗拒。“我爸妈都将近70岁了,我爸想给我献血,我也不能同意啊。”

  他告诉记者,自己在8月19日的中午已经出院。“这项规定我接受不了,难道说我之前的献血证就作废了吗?我现在没有办法,只能回家吃药养着,看看能不能养回人体的正常血量,同时再看看其他医院给不给输血。”李先生说。

  说法

  医院称是血站规定的

  血站称并无相关规定

  是医院的一面之词,还是血站的规定?

  查询公开信息发现,2018年2月,廊坊市中心血站发布《关于加强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在保障急救用血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用血,合理用血。建立优先用血分级保障机制,机制共分为六级,第一级为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可优先使用其3倍献血量血液或3倍血小板。”

  《河北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提到,“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河北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那么,近期廊坊市是否存在“缺血”情况?记者从廊坊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上了解到,廊坊市中心血站会每周更新血站动态,动态更新每周的献血采集人数、血站的总血量、制备血液的单位、放行合格血液的单位。截至8月16日,廊坊市中心血站总血量为130500毫升。此外,该公众号并未提及血站缺血的相关信息。

  廊坊市中心血站是否有更新相关的规定?血站是否缺B型血?医院找血液中心要血又需要什么流程?8月20日下午,记者致电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表示,血站并无规定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人才可以用血或者优先用血。“如果我们这有血的话,医院和我说,我们就会给医院调过去。”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建议,关于李先生的遭遇可以先从医院方面了解。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霸州市第二医院的电话。接线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我当时不在现场,听说有这件事情,我们也很想帮患者手术,但他体内的血量不够做手术,廊坊血库又不给我们调血,我们也没有办法。”

  8月20日16时,记者再次致电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表示,会去向相关科室的同事了解此事,同时也会向领导汇报,之后会给记者回复。“我们不会拖着你的。”该工作人员表示。但截至发稿,廊坊市中心血站仍未回复。

  相关管理部门对此事是否知情?廊坊市是否有相关规定?记者致电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开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回复称:“这个事情,你联系一下我们宣传科。”记者多次拨打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科的电话,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8月20日,霸州市第二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确有此事,“是廊坊市中心血站说的”。而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却向记者表示,血站并无相关规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通报

  医院和血站政策掌握不准

  解答有误、沟通不得当

  27日,“健康廊坊”发出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廊坊市卫生健康委成立调查组开展核实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15日晚,患者李某就诊于霸州市第二医院,需手术治疗。由于贫血达不到手术指征,先期给予输血治疗。8月16、17日,霸州市第二医院向廊坊市中心血站申请用血,先后两次共计给患者输注红细胞800毫升。8月18日,患者需要继续输血,廊坊市中心血站与霸州市第二医院均未顾及该患者为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问题发生后,廊坊市卫健委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做好后续诊疗服务和用血保障工作。患者已于8月26日完成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

  经过调查核实,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时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廊坊市卫健委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供血科科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输血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医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步,廊坊市卫健委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落实好无偿献血相关政策,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感谢媒体和网友的关注,廊坊市卫健委诚恳接受监督,继续努力改进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据读特新闻、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