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520,微信贴心地推出了限时红包升级服务——红包上限从200元提升到520元,方便情侣之间秀恩爱,“撒狗粮”。昨天一早,看到很多律师好心地提醒,我笑了。大致意思是劝大家不要发520元,1314元,或者9999元,也不要在发红包或者转账时附加“节日快乐”“我爱你”之类的字样,因为一旦以后万一分手,发红包的一方想通过法律手段追讨这笔钱时,含有谐音的红包金额和文字会被法庭视为赠予行为,不能获得法律支持。所以,要发红包最好是发整数金额的红包,并且附加“你先拿着花”这类含义模糊的留言,因为这样的话,以后发生经济纠纷,法庭有可能据此认定为借款行为,可能获得通过法律索回红包的支持。
我不知道有谁在昨天收到了附有“你先拿着花”字样的红包,只担心律师这样支招,到底是会帮人还是坑人?
近年来,情侣分手后闹经济纠纷的案例在网络上并不少见,情侣间在节日或者纪念日发给对方的红包究竟是算赠予还是算借款?这样的讨论帖也一度是网络热帖。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因为案例具有较强的特殊性才能获得媒体的关注和报道,而公众从媒体报道中获得信息后,又会对本质上属于“特殊案例”的信息产生一种“普遍存在”的错觉。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同一来源的信息很可能被包装加工成若干条“改头换面”的信息,再加上大数据精准推送,一旦你关注了某个话题,系统就会自动铺天盖地地向你推送同类话题。作为信息的接收者,稍不留神,就会陷入片面信息的海洋,进而产生了“到处都是坏事”“到处都是坏人”的错误判断。
冲破信息茧房也很简单,环顾四周,你自己身边的朋友,有谁在跟恋人分手后会去追索赠予过的红包?
人与人之间相处,贵在一个“诚”字。那些在昨天发520元红包给恋人的人,或许有示爱的动机,甚至也可能有讨好的初衷。但我猜大多数人,不过也就是应个景,博对方一笑吧。以现在的物价水平,520元,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一不小心倒可以买到“留一小手”的恶心。当然,也可能有些人把发红包当做追求对方的套路手段。那么,凡是心智正常的人,对这样的行为应该都有基本的免疫力吧。既不会收个“520”红包就莫名其妙地从了,也不会收个“520”红包还若无其事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如果真有这样的人,那也不是智商问题,而是人品问题。
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在的情侣之间,大多数都彼此经济独立,相互间有点小额的经济往来或者礼物赠予,既是正常的交往行为,也是各自需要承担的交往成本。律师的提醒也许是出于好意,但谁也不傻,“你先拿着花”的言外之意大家都懂,这样的留言除了显露自己格局太小之外,实无益处。付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