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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为民警送来锦旗 供图 |
■ 都市时报讯 (全媒体记者 刘巧红) 禄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收到两面分别印有“人民的好警察 亲民助民为民”“办案迅速显警威 持正义秉公执法”的锦旗和感谢信。
“多亏有你们,不然我们辛苦挣的血汗钱就拿不回来了。谢谢人民警察,你们是真的在帮老百姓干实事。”一名拿到拖欠工资的员工感激地说道。
今年3月13日,禄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至禄劝县公安局,受理此案后,县公安局立即部署,组建专班开展调查取证。
经调查,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接近破产,法定代表人杨某拖欠48名员工工资共计76万余元。2023年10月19日,经禄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不整改。
办案民警辗转昆明、富民等地,取得实质性证据后,迅速对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拖欠工资是违法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办案民警多次向杨某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尽快将拖欠的76万余元工资款支付到位。经过办案民警的耐心劝导和法治教育,杨某终于不再回避欠薪事实,2024年4月1日,杨某将拖欠的工资如数支付给48名员工。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应守法经营,依法承担企业责任,按时支付工资,拒不支付 将面临法律严惩。同时提醒广大务工人员,讨薪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释法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恶意欠薪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