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
●产业投资增长1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进出口总额增长30%左右
●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939.5万吨以上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国家考核时序进度
(一)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推动绿色铝向精深加工和终端制造延伸产业链,产值达到1300亿元。
加速硅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布局,增加值增长15%。
大力发展动力和储能电池,新能源电池产业增加值增长30%。
生物医药产业力争实现营业收入3600亿元。
振兴“滇系”种业,完成40万亩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示范。
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
推出200个以上高水平文化旅游体育招商项目,新增新业态企业120户、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旅行社10家。
旅游总收入突破1.5万亿元。
加快培育7个千亿级省级开发区,做强9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
打造1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
(二)着力稳投资促消费,持续有效激发内需潜力
引进超10亿元产业项目115个以上。
产业投资占投资比重保持在50%以上。
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
产业民间投资增长15%以上,民间投资占投资比重46%左右。
加快大瑞铁路、渝昆高铁、昆明西客站、文蒙铁路、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和6个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
推进金沙江、澜沧江、右江航运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和现代化灌区建设,开工重点水利项目100件以上。
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
挖掘智能家居、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消费增长点。
实施人均旅游消费倍增计划。
(三)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创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范围。
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构建“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
积极承接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外溢产业。
推广托管、飞地、园中园等跨区域合作模式。
开展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行动。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52%以上。
力争新增解决企业融资需求1000亿元。
净增企业20万户、“四上”企业3000户、规上工业企业400户。
搭建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实体化运营和组织中心。
打造智慧口岸云南标准。
提速昆明国际陆港建设。
国家A级物流企业超150户,现代物流业总收入增长8%。
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创新跨境电商“展仓播”一体化发展模式。
实施内外贸一体化企业领跑者行动。
(四)着力建设科教强省,强化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和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
实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惠行动。
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健全中小学校长教师四级培训和教研体系。
实施省级银龄教师行动计划。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高新技术企业超3500户。
争创生物种业、稀贵金属、生态安全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
扩大领军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试点范围。
制定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和岗位目录。
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五)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新建改造300万亩。
确保完成粮食、大豆、油料播种任务。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的思路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重分别不低于65%、53%。
开展技能培训50万人次,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0万人以上。
实现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动态清零。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提高到75%、88%,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
新打造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绿美村庄、50个绿美河湖。
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
(六)着力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滇中城市群“一主四副、通道对接、点轴联动”空间格局,建设以昆明为中心的1小时经济圈、以节点城市为中心的半小时经济圈。
加快建设口岸城市和边境中心城镇。
抓好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特别是超期未开发土地处置,确保闲置土地总量下降、处置比例提高。
力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8%,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
完成燃气、供排水等地下管网新建改造3500公里。
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3万户以上。
(七)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
金沙江干流国控断面和赤水河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以上。
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保持100%达标。
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
确保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全国前列。
严格落实九湖保护条例,“一湖一策”精准施治。
实现杞麓湖水质脱劣。
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加强“三屏两带多点多廊”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加快创建国家公园和国家植物园。
新增绿化面积8万亩以上,完成营造林260万亩、种草改良25万亩。
创建6个零碳园区。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以竹代塑”产业。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
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万人以上。
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和青年创业兴乡行动。
实施62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
新增350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个以上。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继续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实施文化强省建设“十大工程”。
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成云南革命军事馆、云南民族文化宫。
培育10个文化产业园区。
深入开展“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等重点工程,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
继续办好10件惠民实事。
(九)着力筑牢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力争供应电煤3500万吨以上,开工和投产新能源项目各1600万千瓦。
确保托巴水电站投产,力争红河电厂建成发电。
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处置。
全力做好镇雄“1·22”山体滑坡抢险救援、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深入实施守边固边工程,保持对跨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
深入打造“心联通 云南行”“边民大联欢”“跨国春晚”等特色品牌。
支持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据云南发布